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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对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0-12-4

   1、卓尼县申藏乡申藏村党支部副书记、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敏由不挪用扶贫互助资金的问题

2015年,敏由不利用自己掌握互助协会印鉴、转账支票、介绍信的便利条件,私自刻制协会财务人员印章,并伪造虚假合同,分两次从互助协会账户转出30万元到个人账户,为自已经营的养殖场购羊230只、奶牛10头,涉嫌挪用公款犯罪。2018年10月,敏由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涉嫌挪用公款的问题移送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处理。

2、舟曲县曲告纳镇阿吾村党支部书记刘总林等人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

2015年,曲告纳镇阿吾村在实施退耕还林项目中,村党支部书记刘总林虚报面积5.15亩,领取补助资金4120元;村委会主任谷得尕虚报面积3.8亩,领取补助资金3040元;村党支部副书记安双记虚报面积5.99亩,领取补助资金4792元;村委会副主任典知华虚报面积5.9亩,领取补助资金4720元;村文书甘全胜虚报面积7亩,领取补助资金5600元。曲告纳镇副镇长、包片领导杨小军,镇林业站站长许贵平在土地丈量、面积汇总中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10月,刘总林、谷得尕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双记、典知华、甘全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资金22272元;对杨小军、许贵平进行了诫勉谈话。

3、夏河县阿木去乎镇加科村村干部截留扶贫项目款和乱收费的问题

阿木去乎镇加科村党支部书记马应龙、村主任马玉明、村副主任兼会计司忠海3人,在实施2014年加科村整村推进奶牛购置项目中,采用扩大发放项目,减少发放资金的形式,截留项目资金8.3万元;从83户受益农户中每户收取项目争取费400元,共计3.32万元。以上违规截留和收取资金共计11.62万元,用于慰问及村委会日常开支。2018年10月,马应龙、马玉明、司忠海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迭部县桑坝乡甘向村5户村民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

2014年9月,迭部县桑坝乡甘向村在农村三类、四类低保核查工作中,桑坝乡乡村两级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实不细,未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导致桑坝乡甘向行政村刀扎自然村村民大吉、杨西安、李闹九、候开花、虎瑞九5户有车或有经营实体的村民,通过自行“抓阄”的方式,被纳入到农村三类四类低保上报,并领取低保资金18300元,违反了农村低保户纳入程序及相关规定。桑坝乡司法所所长、甘向村包片领导包志文,甘向行政村刀扎自然村包村干部冷周,甘向村委会主任桑杰次仁,桑坝乡原党委书记杨永星,乡政府原乡长虎彩芸存在失职失责和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8年10月,桑杰次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包志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冷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对杨永星、虎彩芸进行了告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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