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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南州纪委 甘南州监委

关于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正气甘南|发布时间:2024-4-25

2024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州纪委四次全会安排部署,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难点,紧盯民生领域痛点堵点,以“小切口”推进“大监督”,严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以案示警的震慑效应,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临潭县卓洛乡上园子村鑫润养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丁克明侵占村集体经济资金的问题。2021年,丁克明在担任村集体经济鑫润养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先后5次将20.5万元集体经济资金转入自己名下,用于个人日常开销。丁克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11月,丁克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违法资金已全额收缴。

二、舟曲县曲告纳镇瓜欧村、茶坪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拖欠入股分红资金的问题。2019年11月和2020年12月,瓜欧村、茶坪村,分别与曲告纳镇人民政府及第三方企业签订集体经济资金入股协议。截止2023年5月,第三方企业未按协议约定向瓜欧村、茶坪村支付2022年度分红资金共计31.05万元。曲告纳镇人民政府及瓜欧村、茶坪村相关负责同志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2023年10月,曲告纳镇瓜欧村专职化党支部书记尚新辉、曲告纳镇茶坪村党支部书记杨才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曲告纳镇茶坪村村委会主任杨青色受到延长党员预备期六个月处理;曲告纳镇党委副书记薛和生、镇政府副镇长金彬彬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三、迭部县旺藏镇旺藏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杨志刚等人违规处置项目补助资金的问题。2019年7月至2021年12月,杨志刚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便利,违规挪用旺藏村生态文明小康村群众自建项目补助资金24.2万元。旺藏镇副镇长、旺藏村包片领导蒋俊涛,作为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不严,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在补助资金到位后,未及时组织发放和督促落实,使补助资金长期滞留,且疏于管理,致使补助资金挪作他用,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2月,蒋俊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杨志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4年4月,杨志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违法资金已全额发放群众。

上述3起典型案例,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有的私自挪用村集体资金,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有的因监管不力,拖欠入股分红资金;有的违规处置项目补助资金,村容村貌建设受到阻力。以上涉案人员虽然级别不高,但相关行为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实,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推动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土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造福人民才是最大政绩,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坚守为民情怀,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用自身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中共甘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甘南州监察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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