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强化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探头”作用
2022年,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以来,玛曲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聚焦监督责任,强化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前哨”“探头”作用,做实做细派驻监督工作。
强履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52个监督单位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工作,将“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同步落实。督促监督单位修订完善内控机制,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党建工作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电话抽查等方式督促监督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盯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监督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点。
强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探头”作用,紧盯“关键少数”,掌握重点人和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截止2022年4月底,督促52个被监督单位全部开展警示教育1次,召开节前提醒谈话4次,受理转办、移交问题线索11件,其中立案调查办结3件,初核了结3件,正在立案审查调查2件,核查线索1件,正在初核2件,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
强作风。自派驻(出)机构改革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排查监督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根据《玛曲县日常监督清单(2022年)》,结合监督单位实际制定日常监督清单,深入查找“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截止4月底,对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轮,明察暗访7次,发现五无甘南、个别执法单位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不深不细、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52个。现场整改17个,限期整改35个,参与监督单位“三重一大”等各类重大会议37余次。(申正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