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释放纠正“四风”不止步的强烈信号,切实增强教育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我县近年来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迭部县委党校副校长罗振宇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罗振宇在县委党校实际办公用房面积为25平米,已经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党员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相关规定;在2018年9月5日向县纪委报备单位办公用房情况时,虚报个人办公用房办公人员;在负责单位全盘工作期间,没有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单位大额资金使用和单位安装监控设备事项没有在校务会上集体讨论决定,事后未及时向班子报告,违反了有关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属故意规避集体决策行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2019年10月,罗振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迭部县鑫达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格志辉在职期间违规购买礼品等问题。格志辉在2012年4月至2016年4月任迭部县鑫达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违规购买礼品、土特产等,共计花费150944.57元。2019年1月,格志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上缴县财政。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紧盯“四风”问题,严到底、不退让。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尤其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屡教不改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从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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