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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潭县纪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来源:临潭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1-3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责。县纪委与县监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委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5、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6、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8、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和行政监察工作政策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9、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10、会同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指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县直机关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人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察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纪委、州监察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人员情况。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属国家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15人,工勤1人,在职48人,退休8人,遗属1人。

(三)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2019年死亡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9年县纪委监委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州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忠实履行党章、监察法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县纪委监委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做到思想上坚定追随、政治上绝对忠诚、情感上真诚拥戴、行动上走在前列,坚定不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深刻学习领会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通过每周二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进行学习,将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每月及时开展“党员活动日”,赴卓尼开展以“参观土司纪念馆、强化党性锻炼”为主题的“党员活动日”,进一步丰富了“党员活动日”活动方式;及时开展“纪委书记讲党课、支部学习会、党员讲党课”及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主题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并督促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内容,有效促进了习近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落地生根。二是不断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学习十九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州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将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列为首要学习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重点对贯彻中央、省州县委精神及决策执行情况、落实情况,“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民主集中制和个人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及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着力整治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二)扎实有序推进,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地见效。按照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了主题教育。一是在县委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县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务会,迅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委主题教育相关会议精神,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如期召开本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会议,对主题教育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按照“学习教育往深里走”的要求,县纪委监委把学习教育贯穿于主题教育全过程,突出“学重要讲话、学党章党规、学党史国史、学先进先辈”,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了为期1周的集中学习,同时在集中学习期间开展3次研讨交流,党员干部认真撰写个人学习笔记、自学成果研讨发言材料和心得体会。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严格按照“18个是否”要求,通过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查找出班子问题16条,各班子成员认真自查自纠,查找出问题96条,针对问题,制定了详实的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逐步进行了整改落实三是按照“调查研究要奔着问题去”要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开展了调研成果交流会,各支部书记在所在支部讲授了1次专题党课,机关下设3个党支部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主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四是研究制定《关于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实施方案》《关于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实施方案》《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实施方案》,按照整治的重点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做到限时整改、逐项整改。同时加大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截止目前,共发现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2条,已整改2条。

(三)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监督责任摆进去,把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摆进去,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一是县委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县委全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县委主要领导对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层层传导压力。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4月份召开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明确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纳入县纪委监委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年底对全县16个乡镇和54个县直(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全面推行廉政鉴定、廉政谈话、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及时组织129名新提任科级干部和转任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参加廉政考试并签定了廉政承诺书。四是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2019年,对22名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派驻机构负责人因工作推动不力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本系统案件办理中还存在“零查处”的乡镇纪委书记和包抓乡镇的纪委常委等17人进行了单独约谈,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性不强的2人进行了单独约谈。

(四)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持续推进政治生态环境向善向好。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政治巡察。一是4月份派出3个巡察组采取“一拖四”的方式对全县3各乡镇、9个县直单位50个党组织进行了严格“体检”和全面“会诊”,两个月来共召开巡察会议26场次,个别谈话374人次,查阅各类资料4080余份,走访28个村88户群众,共发现各类问题380条,其中边巡边改问题276条,反馈整改类问题77条,移交问题线索27条,初核了结7,组织处理6人,正在核查19条。经初核立案1件,目前正在审查。9月份派出3个巡察组对2个乡镇和8个县直单位进行常规巡察,对7个重点学校开展专项巡察,目前正在开展巡察中。二是认真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人员,针对中央巡视反馈的6条和省委巡视反馈的11条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现均已整改完成,并做到了长期坚持。同时加大对各乡镇、部门(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到位、不走过场,以严实作风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2018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针对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党组织“一把手”6人和分管领导10人进行了约谈。

(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工作。一是截止11月份,共接待来访群众212人(次),受理问题线索132件,初核了结84件,组织处理52人,其它(暂存待查、留存、退回)6件,正在办理15件。经初核立案39件,结案37件(其中立案、结案案件中,结转2018年度12件),共处分70人,其中:党纪处分55人(党内警告35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开除党籍13人),政务处分25人(警告7人,记过12人,记大过1人,降级1人,开除4人),双重处分10人,正在审查2二是进一步细化领导体制、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移送等工作规程,建立健全《了结处置问题线索规定》《谈话室管理制度》《一般性审查谈话安全管理规定》《执纪审查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综合运用监委“ 12 项调查措施”,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工作力度,截至目前,谈话290人次,询问303人次,调取574次,职务犯罪案件1件,目前正在审理阶段,准备近期向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移送。乡镇自办件中:12个乡镇完成案件审查“零突破”,经初核立案16件,结案12件,给予党纪处分15人(党内警告8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留党察看一年2人,开除党籍1人),政务处分2人(警告2),诫勉谈话2人,正在审查4三是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对涉及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的督办件和科级干部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对涉及村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的较为轻微的问题线索,由乡镇纪委查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

(六)持续推动作风建设,释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烈信号。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作风转变和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集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点查纠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上存在的“不落实、乱落实、假落实、少落实、慢落实、机械落实、应付式落实”等七类问题,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一个一个问题整治,对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严肃问责。截至目前,共查处扶贫领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10条(其中:省委第七巡视组移交4条,省审计厅反馈1条,省扶贫办转办1条,县委书记批示1条,县委副书记批示1条,县检察院移交1条,乡镇纪委自办1条),立案8条,结案8条,共处理45人,其中党纪处分27人,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1人。二是集中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通知》,集中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脱贫攻坚、基层减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三是结合《临潭县全面深入推进脱贫摘帽、环境整治、作风建设转变“三大行动”工作方案》中列举的11项作风建设内容,结合我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干部作风转变整风肃纪行动”的实施方案》,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重塑干部队伍新形象。四是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7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9人。

(七)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冲刺阶段各项任务,聚焦群众诉求,扎实有效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临潭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9年工作要点》《临潭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主动认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扶贫领域调研督导我县时反馈的62条问题,进行了逐一对照,逐一整改,逐一落实,现均已整改完成,并建立长效机制,做到长期坚持。及时调整充实临潭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作为县脱贫攻坚第十二专责组,全面履行统筹部署、综合协调、督导落实、查处问责等职责。先后3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019年以来,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2件(结转2018年8件),其中:立案12件,结案12件,了结41件,正在办理9件。共处理67人(其中:党纪处分30人,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29人)。二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按照《临潭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点包案制度》,层层分解责任,明确职责要求,重点做到“四聚焦、四严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问题线索23条,其中:上级转办8件,同级相关部门移交10件,本级受理5件。23件问题线索中,不属于临潭县管理的1件(已退回县扫黑办处理);退回2件(县扫黑办和县检察院联合移送1件,公安局1件),正在核查8件;初核了结10件(给予组织处理3人);立案2件,办结2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7人)。三是做好“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一卡通”发放、管理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惠民惠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严等4个方面47项具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342个,现已整改2342个,涉及资金74.3万元;主动说清问题137人,处理91人,由县纪委处理9人,均给予批评教育,由各乡镇纪委处理82(其中: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6人,告诫约谈1人,集体约谈6人,通报批评18人,批评教育38人);主动上缴返还资金35.9万元,清退追缴资金6.3万元;各乡镇纪委在全面检查阶段发现问题线索28件,组织处理19人;县纪委对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推动不力的11个乡镇22人进行集体约谈。

(八)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良好舆论氛围。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一是制定印发《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扫黑除恶“挖伞破网”宣传工作方案》,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的纪检监察机关宣传工作队伍。二是紧密结合“正气甘南”建设系列活动,在每日甘肃网、中国甘肃网、“正气甘南”微信公众号、甘南廉政网、甘南日报、中国甘南网、临潭发布等宣传平台被采用稿件56篇,通过县电视台和手机短信的方式播放或发送各类廉政格言警句,截止目前共发送廉政短信5600余条。三是全力打造“清廉洮州”微信公众号,积极转载中央、省州纪委官网平台动态信息,设立甘南廉政、党纪法规、我要举报等三个栏目,坚持每周发表次数不少于三次,截至目前,转载各类动态信息1560余条,发布县、乡工作信息106篇,不断提升“清廉洮州”的影响力和宣传力。四是结合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借助洮州民俗文化,深入新城镇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折页及宣传单,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城关镇纪委开展了以“廉洁奉公、一心为民”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发放印有廉政警示语抽纸盒122个,一次性纸杯40000个,一支廉笔1000支,便签纸500本;羊沙镇纪委组织镇中心校188名学生开展廉政格言警句书写比赛活动,在一字一句中书写廉洁,在一笔一画中认识廉政,把廉政格言警句和内在精神牢牢刻印在孩子们的心中;各乡镇纪委在各自辖区内广泛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一卡通”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宣传活动,通过挂横幅、贴公告、发传单等多种方式,把各类重点知识和政策要求送到群众的身边。五是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暨警示教育大会,100多名县级领导干部及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集中观看了《被贪欲吞噬的“一把手”》警示专题片,并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自行观看5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次。依托州纪委监委赴临潭巡回放映《别让妈妈流泪》廉政影片,组织各乡镇农牧村书记及学生观看影片3场次,观影人数400余人,纪检干部集中观看影片2场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筑牢了思想防线,进一步敲响了全县党员干部的廉政警钟,强化了“不敢腐”的氛围。六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拍摄了“话初心、谈使命、敢担当”主题教育廉政微视频,并择优向州纪委监委共推送了6人“一句话”廉政微视频,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践行初心使命,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七是联合甘南州阳光志愿者协会赴帮扶村和长川九年制学校,开展了关爱老人“送温暖”和留守儿童“爱心包”发放活动,共向贫困老人发放御寒棉衣、收音机、保温饭盒、保温杯、防滑雨靴等物品67套,向200多名学生发放爱心学习包,有力宣传了纪检监察机关优良的传统和务实的作风形象。

(九)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一是及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进行专题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二是县纪委监委及时与县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通过推荐、征求意见、考察等环节,经过层层筛选,全面完成了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用工作,共聘请了15名特约监察员。三是针对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不高,办案能力不强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继续开展了纪检监察业务素能建设培训,截止目前,开展了2场次,200余人参加培训;根据省州纪委关于做好全员培训工作要求,紧紧围绕17张课程光盘,对全县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一次“大学习大提升”的全员培训活动,通过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和组织考试,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四是开展“以案代训”工作,及时抽调8名乡镇纪委副书记到县纪委监委开展“以案代训”,按照省州纪委要求,21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参加省州纪委培训、“以案代训”、州纪委监委扶贫领域交叉检查、县委巡察等多种培训学习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五是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十不准”要求,严明审查纪律,自觉接受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增强监督合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分析研判,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截至目前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86条。

二、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县委的要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从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看,部分部门(单位)一把手对全面从严治党仍停留在口头表态上,没有真正形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向下传导压力不到位:一些乡镇党委认识不深刻、理解不全面,简单地把管纪律、抓作风当成纪委的工作,缺乏主动担当的精神和行之有效的措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从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监督责任方面看,个别乡镇纪委落实监督执纪责任不明确,抓主业力度不够,对严管即是厚爱的理解不深,放松了严格监管监督的要求。部分派驻纪检机构“探头”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对派驻单位的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时有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待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部门仍然存在党员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工作散漫等现象。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执纪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到位,群众和党员干部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部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不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纪能力方面看,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纪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业务学习不够深入,能力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发现问题、执纪审查、调查处置能力不足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预算批复52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5.88万元,公务费2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00万元,(其中纪检监察办案级工作经费80万元、巡察工作经费20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总收入8,160,944.10元,比上年增加2292220.48元,增加28%;增加原因主要为州委巡察组接待费用及办案经费的增加。2019年总支出7,838,992.02 元,比上年增加1986937.66,增加25%,增加原因主要为巡察接待费、廉政文化宣传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交通运行费、视频语音系统。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2019年预算人员经费405.88万元,拨入511.67万元,支出511.67万元,增加105.79万元,增加原因为增资工资、科学发展观奖金;预算公用经费124万元,拨入230.86万元,支出230.86万元,分别为办公费86.41万元,电费1.55万元,差旅费99.59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88万元,维护费2.81万元,租赁费3.33万元,公务接待费13.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9万元,其他交通费0.19万元。

 

 

项目

人员经费(万元)

公用经费(万元)

预算

405.88

124

收入

511.67

230.86

支出

511.67

230.86

(2)差异原因分析

人员经费增加原因新增资工资及科学发展观奖金;公用经费增加原因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费、廉政文化宣传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案件办理频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2019总收入8,160,944.10元,其中: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拨入7,227,955.30元,占总收入的8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拨入457,648.80元,占总收入的5%;其他支出拨入120000元,占总收入的 1%机关事业养老金补足15,340.00元,占总收入的0.19%。

 

(2)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

2019年总支出为7,838,992.0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7,769.00元,占总支出的23%;商品和服务支出2,308,557.92元,占总支出的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2,988.80元,占总支出的6%,其他资本性支出209,490.00元,占总支出的3%。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39,127.00元,比上年增加6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1,999.84元,比上年增加23%。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9年年末结转资金268,462.10元,为非财政拨款结余。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本年资产合计 1,207,652.40元,比上年减少27%。,减少原因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负债合计 67,806.13元,比上年减少21%,减少原因其他应付款减少。

2019年资产构成:流动资产517,255.20 元,比上年增加71%,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增加;固定资产1,734,840.00 元,比上年增长20%,主要原因是采购办公设备。负债构成:应缴财政款49,584.18元,其他应付款18,221.95元。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在县财政局的正确领导和业务科室的指导配合下,我委决算工作圆满完成,为做好决算的编审工作,我委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抽调专人,统筹安排。二是做好各科室报销清理核对工作,凡属于本年度的各类支出,都及时做了报销记账工作。三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和银行对各种往来款项进行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避免了跨年度挂账现象发生,为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召开的“以会代学”形式的财政决算会议为准确上报决算数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虽然近几年我委部门决算的编报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亟需解决。所以,还需要加深学习理解,在以后的编报工作中继续努力,为推动纪检监委事业的不断发展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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