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召开
12月23日,州委常委、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政能主持召开十三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十三届州委第七轮巡察及州委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十三届州委第七轮巡察各巡察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核心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紧扣“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精准发力、深挖细查,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发现问题具体详实,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要在精准梳理问题上再下深功夫,对发现的问题要善于从政治高度去归纳、分析和定性,准确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切实突出巡察工作的政治性。要在增强工作实效上再下深功夫,按照分级负责、精准高效原则,扎实做好巡察反馈;坚持州县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要在以巡促改促治上再下深功夫,坚持“巡、改、治”一体推进,深化专项整治系统治理,强化成果运用促进发展,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会议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动查摆问题、认领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细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组织部门要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巡察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移交问题线索。(杨孝林)